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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启动 毕业生可申请公益岗位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6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晨报 马戎 张明宇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昨日,记者从牡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和服务民生,强化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我市启动了“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并将通过提供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据了解,此次大学生公益岗位安置去向为各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全省统一录用,具体招聘人数及招聘单位暂未确定。凡是2008年至2012年度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到市就业局就业科申请报名。申请时间为12月18日至12月20日。申报大学生经市就业局就业科审核认定,报省公共就业处,即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

      据介绍,笔试将于2013年1月12日9时至11时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考生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将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据悉,此次所提供的岗位是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而不是工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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