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为出行方便将“小蓝车”骑回家被行政拘留5日
共享单车在牡丹江的投入使用,丰富了市民出行。但有这样一位市民为了自己方便,竟把共享单车骑回家占为己有,结果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近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民警接到哈啰出行公司报警称,其公司投放市场的一辆共享单车丢失,经该公司系统定位后,确定这辆丢失的共享单车被人为锁在东安区某小区居民住宅内。新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来到王女士(化名)家中,看到“小蓝车”就停放在客厅内,王女士对民警的到来颇感意外。 经民警调查了解,王女士为方便个人出行,于2020年7月18日2时将一辆蓝色哈啰出行共享单车锁在自己家中。而王女士误认为自己的行为无可厚非,在民警的耐心说教下,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目前,王女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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