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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城管局出台市区夜间排档设置管理方案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5月3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晨报 周崴 首宋居雯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4月28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近日,市城管局出台了《2013年市区夜间排档设置管理方案》,方案要求,今年市区内夜间排档店禁设街路比去年(十街路两广场)有所增加,今年禁设街路为一区、五广场、十五条街路。 

      大排档的设置时间从6月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经营时间是17时30分开始布摊,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域经营的,原则上22时开始清摊,23时清完,在其他区域经营的,可适当延长。

      设置标准要求,饭店门前设置排档,必须预留1米以上人行通道,严禁占压盲道,侵占绿地设置排档,要按照许可的范围经营,不得扩大经营面积;遮阳伞棚每条街路规格、样式要相对一致,色彩要协调,必须是可组装拆卸式,按时间设置,人走摊撤,严禁设置固定设施;店前排档经营,必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专人随时保洁,防止污染地面,做到摊撤场净。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标准,且有意经营夜间排档的业户,要向所属分局提出申报,市城管局对各分局上报的店前排档设置点位审查后,会同分局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业户,签订《夜间排档经营协议书》,并收取环境卫生保证金1000元。审批时间为5月15日至31日,逾期不再批准设置。

      对未经许可和私自设置排档的经营业户,要严格执法,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对群众投诉举报反响较大,噪声扰民、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摊点,取消其经营资格,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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