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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出新政 额度增加1000元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4月27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付宇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4月2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培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生源地贷款业务,即无论考入省内还是省外高校,不分公办民办,只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市、县(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标准从5000元提至6000元。

    据了解,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哈尔滨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据介绍,2010年我省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入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和省内民办高校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5000元。此次推行学生贷款新政后,学生的偿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十年来,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思路,募捐资金580余万元,资助贫困中小学生约2.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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