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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牡丹江市有9%的高考生符合照顾政策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4月25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付宇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高考照顾录取考生将享受降低或增加5至20分不等、或者优先录取的投档政策。4月24日,市招考部门确定2013年有1287人享受高考照顾政策,占今年高考报名总人数的9%,其中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人数最多,达到六成。

    据了解,今年全市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有13707人。高考照顾对象比去年减少93人,其中有47人是享受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八少民族考生照顾政策,有730人是享受其他民族照顾政策。市区高考照顾录取对象有636人,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有419人,占市区高考照顾录取人数的65%,其中八少民族考生有29人,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有390人。

    今年的照顾录取对象的申报和审查工作从3月25日开始。这些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全部通过申报、市和县(市)招考办初审,市招考办复审和公示。申报少数民族加分录取的考生,民族成份须与父母一方相同,且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定。复审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校内公告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市、县(市)招考办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目前,市招考办已经将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时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将于5月中旬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上公示全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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