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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道河子高路服务区售卖过期饼干的商户被查处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3月27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晨报 杨琳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3月21日,一市民在G10国道海林市横道河子高路服务区购买了3包卡夫牌乐之夹心饼干,食用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细心查看,该市民发现这3包饼干均已过期。3月25日,海林市工商部门依据举报,对售卖过期饼干的商户予以检查。

      3月21日,绥芬河市市民梁先生驱车赶往哈尔滨市,行至G10国道横道河子高路服务区时,在超市内购买了3包卡夫牌乐之夹心饼干。没想到食用后,梁先生出现了腹泻症状。在梁先生出示的收据上,盖有“海林市横道河子高路服务区现金收讫”章。

      3月25日上午,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海林市工商局横道河子分局,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与记者一同来到G10国道横道河子高路服务区,对超市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逐一查看超市内的包装食品,仅发现一包卡夫牌乐之夹心饼干及一包康师傅3+2酥松夹心饼干已经过期。此外,该超市售卖的一种酥饼存在无生产日期的问题。该超市经营者告诉记者,存在过期的饼干应该是“批发商夹带”导致的。

      海林市工商局横道河子分局副局长崔长文说,经过检查,发现该超市有2包过期饼干,同时,酥饼无生产日期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调查,并依据情节,对其处以2000元—5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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