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将严格监理企业及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及监理执业人员从业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执业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考评,并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罚。 据了解,我市制订《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执业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及监理执业人员从业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我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执业人员。 据介绍,考核办法中规定,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工作质量考评将采取“企业自检、业主监督、主管部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将依据考评量化打分结果,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考评结果纳入建设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差、升级降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我市建筑市场信息平台向社会定期公布。 对于监理企业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我市将对此做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级吊照等行政处罚。外来监理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清出牡丹江建筑市场的行政处罚,今后不予办理本地市场准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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