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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两站”建设 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5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潘秋元 吕晓明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从现在起,工商部门将在市区选择1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消费维权联络站作为建设重点,推动更多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市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全面提升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在市区大中型商贸企业设立了4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居民社区、近郊行政村则普遍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使许多消费纠纷能够在基层得到化解。

      据介绍,今年市工商部门将大力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要求全市各地营业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经营摊位在50个以上的各类专业市场和县城农资市场;经营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凡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在80人以上、从事居民日常生活用品流通、销售业务的企业;全市AAA级以上旅游景区都应该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同时,我市还将选择10个消费维权联络站作为建设重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市越来越多的消费维权服务站拥有了相对固定的场所、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今后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将变得更便利、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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