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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温度较节前有所降低 热企测温设备准不准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3月7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晨报 杨琳 李树坤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春节过后,随着气温回升,多位市民反映室内温度较节前有所降低。自己在家里用温度计测温,温度均低于18摄氏度。而找到热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时,其使用的设备却显示温度达标。“是我家的温度计有问题,还是热电公司的设备有问题?谁又能证明供热企业的测温设备是合格的呢?”一位市民对此提出了质疑。

      3月6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市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测试所和热电有限公司。

      记者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测试所,据热工室工程师高炬介绍,按照规定,测温设备等电子计量设备每年必须进行年检。然而,该所所长向记者证实,2012年,市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测试所针对全市的测温设备,仅发放24份检测报告。

      随后,记者又从热电有限公司了解到,2012年,该公司向质监部门提供了部分测温设备进行检验,经检测,质监部门为其中合格的设备出具了质检报告。但当日,该公司未能出示能够说明其测温设备经过检验的报告。热电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共有测温设备逾百台,但其中许多是“工作人员用于检查热网或漏点”使用的。

      全市供热企业用于居民室温检测的测温设备状况如何?这些测量结果是否准确?晨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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