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强制规定六同步为燃气配套工程装上安全阀
新开发的住宅小区有没有燃气配套工程?燃气配套工程是否按标准设计、施工?今年2月,随着我市首次对民用建筑燃气配套工程建设出台强制规定,六大同步举措将燃气配套工程装上“安全阀”。 据了解,目前我市一些民用建筑燃气配套工程不够规范,导致一些新建小区无法正常使用燃气。为此我市出台了《牡丹江市民用建筑燃气配套工程建设规定》,《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开发单位在委托建筑设计的时候,须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室内燃气配套工程设计,保证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许可。 《规定》还要求在民用建筑建设中,相关单位和部门还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勘察设计、同步审查备案、同步组织施工、同步实施监理、同步联动监管。其中,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对燃气配套工程安装进行无间断旁站式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管理部门要按设计要求,对燃气配套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民用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燃气配套工程纳入工程验收范围,并邀请业主代表参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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