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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双份的托运费送化妆品回家最终还是没了影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1月31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邸兰英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1月21日,市民蔡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付了双份的托运费,还是丢3000多元的化妆品。

    蔡女士在上海工作,她买了许多礼物,想找家可靠的物流公司托运。通过网络搜索,她选中了“意诚物流公司”。价钱谈妥后,将高档化妆品及衣物等装到行李箱里锁上密码锁。收货员当时收取了300元运费,并把货物取走。

    回到牡丹江没几天,蔡女士就接到了取货通知。取货时却发现,密码箱上着锁,可里面价值3000多元钱的化妆品却不见了。她立即打电话给上海那家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却不认账,她追问牡丹江这家物流公司,该公司说东西是从上海托运到牡丹江的,期间还要在哈尔滨中转,在哪丢了不好说,再说东西没保价,不具备赔付条件。听到此,蔡女士也只有自认倒霉了,可她刚要离开,这家物流公司却说货物是从哈尔滨中转来的,需要货到付款,必须交100元的托运费才能提走货物,无奈的蔡女士只好又交了运费。

    此后,蔡女士再联系上海的物流公司,座机号已无法拨通,收货员也关了手机。此时,蔡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太大意了,既没去过这家物流公司,也没核实过这家公司的相关资质,就轻易地委托托运。于是,她通过上海的朋友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律师李城说,因物流公司的过错致使货物毁损或遗失,物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否保价并不影响赔偿责任的成立,只影响赔偿数额大小的确定。如果遇到“黑物流”,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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