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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费下调 平均降幅达40%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3年1月15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徐丽 李玉梅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人事代理服务中心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已全面下调,平均降幅达40%。

    据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中心管理的人事档案共有3万余份,根据省里要求,从1月1日开始下调档案保管费: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10元降为3元。之前如有拖欠档案保管费用的情况,2013年1月1日之前的,还要按照下调前的收费标准补交,之后的按照新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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