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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初装费交一年多不通气属于开发商违约

  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9日   来源/作者:牡丹江日报 史秋鹰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

   “燃气初装费交了一年多了,家中却一直没有安上燃气管道。”日前,爱民区阳光博苑小区的很多住户打电话至本版新闻热线,反映他们的燃气初装费交到开发商手中一年多了,开发商却不将这笔款项交到燃气公司,致使小区内的燃气管道一直无法开通,希望记者能够帮忙协调,让居民们早日用上燃气管道中的燃气。

      初装费交给了开发商

    阳光博苑小区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10月,办理房屋回迁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开发商要代收小区住户的燃气初装费,如果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给住户办理入户。为了尽快回迁,他们每户向开发商交了2000元的初装费。可等居民们搬进了新房,却被燃气公司告知,因为开发商没有交清燃气初装费,致使小区的燃气管线无法安装完毕,根本不可能开通燃气。

    记者在几户居民家中看到,厨房的墙面都被刨了个窟窿眼,但燃气管道却没有安装上。“开发商代收钱我们没意见,但不把钱转交到燃气公司,影响了居民使用燃气,就不应该了。真不知道我们的燃气初装费都干什么用了?”张先生说。

    开发商收的初装费没有交给燃气公司

    带着居民的疑问,记者联系到了牡丹江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王国坤。他告诉记者,截止到目前,他们公司只收到阳光博苑小区10来户住户的初装费,其他住户的初装费用都是由开发单位代收的,但开发单位并没有将这笔钱交到燃气公司。对于这件事情,他们也与开发商交涉过多次,但却没有结果,致使小区燃气管道铺设工程一直无法完成,住户自然也就无法用上燃气了。

    明年再不通燃气,初装费会退还住户

    针对此情况,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该小区开发单位的负责人,但却始终联系不上。无奈之下,记者找到了市建设局开发科科长秦菁。秦科长告诉记者,她已与小区开发单位的李经理取得了联系,李经理表示,他们确实收了小区部分住户的燃气初装费,目前也没有交给燃气公司。但不是这个原因住户家的气才没有通上的,而是因为燃气公司根本没有把管道给住户接上。现在,他们也正在与燃气公司协商,尽量想办法接通燃气,如果明年还是接不上燃气管道的话,他们会将燃气初装费退还给住户。

    同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凤锦表示,开发商收取住户燃气管道初装费属于代收款项,如果在交房后没有及时交纳到委托代收部门,造成购房合同约定的配套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并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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